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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得瑪法則(AIDMA Law) 得名自人類消費行為的步驟縮寫:
注意(Attention)、興趣(Interest)、 慾望(Desire)、記憶(Memory)與行動(Action),
是個在行銷或商品研發等階段常被提及的法則。
尤其為商品設計廣告或包裝時,對設計會影響什麼樣的消費這者、喚起什麼樣的行動必須有充分的認識。
若是無法喚起消費者採取任何行動(主要是購買商品),那麼即使將成品設計得在美麗,也等於是沒有完成其肩負的使命。
不過,由於什麼樣的設計才能造成「暢銷」或喚起「慾望」實在難以界定,
因此若毫無頭緒則根本難以思考,這種時候就需要動用艾得瑪法則,逐一將設計的各面相與該法則得五大步驟做對照。
基本的確認順序為:設計完成的成品是否能吸引瀏覽者的注意(Attention)與興趣(Interest)、
喚起其擁有的慾望(Desire)、讓人留下什麼樣的印象(Memory)、以及最終是否會採取行動購買這項商品(Action)。
上圖為看到一件商品或廣告時,消費者實際採取購買行動以前的過程。
在購物時,我們通常會無意識地依循這種模式行動。
相關文章:-設計- 費茨法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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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W~那個圖很棒,超強的!!
國外的設計師 真的很厲害~
喔喔。。以前學的時候只有AIDA,現在還多了一個M,看來現代人的購買決策比以前又複雜了一步啊!
嘿阿 現在的消費者買東西除了好用還會考慮品牌性 像是我買東西 我也會考慮 這個東西的品牌我有沒有看過 或是有沒有印象才會決定要不要買 品牌 真的是決定消費者消費的關鍵
我也好喜歡那張圖 超有特色~
真的真的 我一直想去國外看看他們的設計師工作的環境 為什麼他們總是這麼有創意 有錢的話 先去日本好了 我比較想吃日本吃拉麵 不對!!是想去看看日本設計才對 哈哈
日本很近,隨時都可以去呀 拉麵也隨時都可以吃到,哈哈 應該先往遠的地方去才對,這樣才會更有動力去看看日本的設計..^^
我覺得你說得很有道理 那我先去希臘和埃及好了 我倒是蠻想去看法老王和人面獅身的 希臘的話 我喜歡他們的建築和海洋 接著跳香港吃飲茶好了 哈哈哈
哇..天阿 你把我想去的國家都說出來了... 我的計劃是希蠟蜜月,埃及就看我的法老王 哈哈
天阿 那我們要一起去嗎 我真的還蠻想去希臘 不然就是埃及的說 從小時候就對這兩個地方有興趣 不知道 有沒有機會去
受教了~K-D會學起來的^^
呵呵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~
哇~~~設計法則教學, 不錯喔!
恩阿 這個還真的不錯用 也可以拿來用在行銷上
一起去? 這怎麼好意思...哈哈 你一定會有機會去的,只要有時間,什麼時候都可以,反正那些國家也不會跑掉囉 ^^
哈哈 那我要趕緊存錢才行 還是先去香港大吃特吃好了 我一直很想去吃香港的茶餐廳
你放假的時間就可以去香港啦... 二天一夜,也是個不錯的選擇... 別忘了也幫我外帶一份 XD 哈哈
OKOK 沒問題 你比較想要吃什麼樣的東西 還是想要什麼樣的小禮物 通通告訴我吧
哈哈 你有這份心我就很開心了 ^^
呵呵